小金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2月23日
小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禄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职能发生调整、检察改革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检察工作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努力打造小金检察品牌。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刑事检察工作,永葆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2018以来(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5日,下同),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15人,批准逮捕8件14人,不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件40人,提起公诉17件33人,不起诉2件2人、改变管辖1件1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3人,正在审查1件1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我们不断强化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力度。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二是不断加大侦查监督力度。提前介入侦查案件8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2份,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次,均得到侦查机关的采纳,纠正漏捕1人,追加漏罪1人。三是不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庭前会议2次,确保通过庭审顺利达成共识。
加大刑罚执行监督。针对驻所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份均得到及时回复整改。切实落实提示制度、换押制度,保持“零超期”成果。新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档案18件,针对监督中发现2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问题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制作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登记表》,对2013年以来本县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登记,定期到县法院执行局核查执行情况,并对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刑满释放人员因生活困难未履行财产刑的情况向县法院提出了减免罚金的检察建议。
二、以检察职能为载体,强化四项重点工作,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中心工作。一是坚持党组全面负责。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亲自参与2018年第一轮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并协调资金1万元帮助新桥乡开展扶贫帮困工作。争取资金3万元帮助新桥乡水坪村搭建便桥一座,解决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不便、运输不畅的问题。二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成立“一抹蓝”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解决矛盾纠纷4次。定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走访活动,收集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整改,为年底全县脱贫摘帽打基础。三是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将我院主题党日和机关固定党日活动开到扶贫点上,多次与帮扶乡、村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四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旨。以“不忘初心·干群连心”主题活动为平台,组织干警参加联系村组织的游园活动、文艺表演,为其购买热水壶、水杯等奖品,以实际行动与群众拉近感情。3月被小金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先进驻村帮扶单位”荣誉称号。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结合我县近年来经济发展情况和刑事犯罪发展趋势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二是按照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以来的刑事案件实行倒查,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坚持实事求是,不人为拔高,把“严格依法”贯穿“扫黑除恶”工作的始终。三是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同频共振。在搞好内部协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定了专案专办、特办、快办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注意深挖彻查。坚决执行“三个不放过”原则,即问题解决不彻底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确保及时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五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和信息报送,畅通举报方式和途径,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两法衔接和公益诉讼监督齐头并进。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借助邮政网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公益诉讼宣传—邮路行”活动,定制了4万余元的宣传资料、挂图等,努力扩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知晓度;在小金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讲授以“两法衔接”及“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法治课,县级机关主要领导、21个乡镇一把手以及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对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正确认识检察机关职能、了解“两法衔接”及“公益诉讼”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与县工质食药局签订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对2件涉林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复绿补种”的检察建议,并对“复绿补种”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找准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按照“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省环保督查组对小金提出的11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四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占用河道非法采砂侵害国家矿产资源,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开展摸排工作,并向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及时回复、主动整改,现已进入复绿期。五是认真贯彻“守护绿川2号行动”会议精神,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环林局会签了《小金县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违规执法、怠于履职行为强化检察监督。六是为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 11月,我院成立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生态检察联络室,下设双桥沟、长坪沟两个工作站、聘请了4名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联络员。加强与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及时签订了工作方案,明确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即协助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参与综合治理等,并利用景区人多面广的优势,扩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知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宣传辐射面,努力为保护四姑娘山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七是努力推进以依法行政为目标的两法衔接机制。将环保领域作为“两法衔接”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点领域,推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三合一”的模式,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定期深入31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指导,并召开联席会议3次,查阅行政处罚案件194件,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份,定期检查成员单位“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登录情况。并在县委政府支持下,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分值2.5分,内容涵盖了公益诉讼、省环保督查组对小金提出的11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砂石专项整顿等,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资源的合理使用。
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推进案件审查与司法救助同步进行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与刑事被害人就读学校签订个案特殊保护机制,以联系转学,指定心理辅导老师等方式为其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并积极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措施,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事实孤儿争取救助金2.4万元。二是开展了以“心系留守姐妹,法治阳光护航”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到新桥乡中心小学开展了主题为“做自己的安全小卫士”的预防不法侵害专题法治教育,同时开设“家长课堂”普及亲职教育理念,努力号召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激发检察工作活力,顺应司法改革发展的趋势
一是努力推进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择优遴选入额检察官设立3个办案组,形成了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新型办案团队。坚持检察长办理案件制度,落实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检察官惩戒程序,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潮流,积极探索司法警察职能转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办法》,确保规范用警,大胆用足警力,该项工作得到州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州范围内推广。
二是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介入引导侦查、夯实证据基础,查清案件事实,切实推进“四类人员”出庭工作,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听取律师意见3次。对实物证据、鉴定意见同步审查,对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努力推进以智慧检务为目标的科技强检步伐。按照《四川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察总体规划》要求, 及时成立院智慧检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工作。一是初步建成了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六大平台”,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检察信息化建设体系。二是成熟运用网上办案系统,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三是大力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先后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正在进行检委会议事智能系统的方案设计,努力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以提升综合素质为抓手,锻造一流检察队伍,汇聚砥砺前行的动力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武装全院干警的头脑,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同时以党建带队建,将“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持之以恒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今年以来结合专项和重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3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 活动2次,积极构建“两微一端”等多元化检务公开模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开案件信息,传递法治正能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驰而不息提高公正履职能力。把每周三晚的“小金检察夜校”作为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练好内功、自我提升”的要求,以法律讲堂、业务研讨、案件探讨等形式开展夜校学习39次,有效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今年以来,共获得省、州、县及部门集体表彰3项,个人表彰4项。
四是坚定不移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脱贫攻坚、12309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司法办案情况开展检务督查9次,坚决防治“四风”,规范干警八小时之外言行,班子成员带头签订禁酒承诺书,将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教育,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多年来检察干警无违纪、违法现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取得的成绩和发展,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但是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法仍不丰富,对县委中心工作的融入和服务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途径还需进一步拓宽,监督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运用在司法办案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重点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的变化,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民意导向,把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才能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心坎上。2019年,我院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积极融入、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在保障促进小金建设发展中实现自身转型发展,努力开创小金检察工作新局面。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把握主要矛盾,在服务发展大局的征程中书写全新篇章。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全面分析人民群众在法治、安全、环境、发展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顺应新时代发展,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侵害民生民利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大职务犯罪指控力度,着力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水平。
二是要把握监督属性,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中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并完善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全过程监督,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紧紧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健全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用好公益诉讼,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要把握改革脉搏,在推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汲取前行力量。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升机构运转效率。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不断完善办案组织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快网信建设步伐,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网上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充分参与,推动形成良性检民互动关系。
四是要把握发展根基,在打造过硬队伍的目标上深化从严治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定位和需求,创新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形式,坚定不移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努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是要把握规范要义,在实现检察权公正行使的道路上提升公信力。严格落实统一受理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综合考核等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注重对统计数据的采集和研究,提升分析研判能力。认真执行司法办案不规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加强与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奋力谱写新时代小金检察工作新篇章!
有关用语说明
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指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被告人死亡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指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立案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侦查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审判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
刑事执行监督: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及相关司法改革部署,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其工作职责除了原有的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外,还增加了对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活动的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及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增监督职责。
羁押必要性审查:即人民检察院对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据自身职权或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检察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的不当履职、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量刑建议:指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员额检察官:是指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人员。入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