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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寄语《人民检察》创刊6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主阵地作用
时间:2016-06-30 点击量: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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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寄语《人民检察》创刊6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主阵地作用
时间:2016-06-29  作者:王治国 徐日丹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日丹)在《人民检察》创刊6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殷切希望《人民检察》以创刊6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为人民检察事业述学立论、建言献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主阵地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曹建明指出,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人民检察》走过了60年的历程。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人民检察》创刊60年来,始终秉持正确办刊理念,积极宣传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引导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弘扬检察文化,为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曹建明强调,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检察工作面临着如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自身改革发展的历史课题,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理论的引领和支撑。在今年5月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为新形势下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发展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重要作用。

  曹建明强调,作为检察理论研究交流的重要平台和阵地,《人民检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各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检察理论研究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要坚定自信、融通中外,牢牢把握我国检察制度的中国特色,善于融通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中华传统文化的法制资源、国外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的有益资源,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继承性、民族性。要立足实际、引领发展,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研究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研究司法办案、检察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发展着的实践,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原创性、时代性。要不断完善门类、构建体系,加强与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深度交流合作,推动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系统性、专业性。

  曹建明表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既是时代的召唤,也是检察理论建设自身使命所系。希望《人民检察》以创刊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做大学问、做真学问,进一步提升理论品位,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采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法律界的沟通互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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