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开展清查非法经营疫苗行为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积极与工商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衔接,于3月23日至25日对我县疫苗经营、使用和接种单位的疫苗来源进行清理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全面检查疫苗种类、来源、运输过程和储存情况。重点对现有的疫苗品种、库存数量、购销台账、资金流向、供货单位、购销的资质、接种使用情况、接种人员花名册、储存运输记录进行清查。由于清查工作量大,时间紧,截止目前已出动人员63人次,车辆13台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县21个乡镇,检查疫苗12种,暂未发现过期疫苗、问题疫苗。
同时针对检查中的问题,如部分接种单位冷链运转运输记录不全,没有途中及到达时的温度记录;少数接种单位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未告知疫苗预防疾病,无监护人签名;部分乡镇卫生院未设立生物制品账目,出入库账目与冰箱疫苗不符、未做到日清月结;部分乡镇卫生院储存疫苗设备(冰箱)未按要求“专存”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食药监局、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大对县药品流通领域疫苗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问题的改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