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小金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妇联召开工作联席会,成立“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形成救助合力。
小金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妇联的协作对县妇联掌握的困难妇女救助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共排查出2名符合救助条件困难妇女。经走访调查,这2名困难妇女均因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加之家暴或离异的变故遭受到的巨大身心打击,给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再雪上加霜。
承办检察官通过核查后,证实这2名妇女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第一时间告知她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后,小金县检察院按程序及时受理了她们的司法救助申请。经县委政法委审批,决定每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11月15日,国家司法救助金拨付到位后,小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茂与县妇联副主席韩国霞共同参加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发放过程中,高德茂检察长鼓励被救助困难妇女要从阴霾中走出来,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同时要用好司法救助金,积极努力生活。被救助困难妇女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在关键时刻给予司法救助,为我们撑起“暖心伞”,真心实意地感谢小金县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
小金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提升救助质效,主动帮助受助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将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