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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长”工作制度 助力“生态小金”建设
时间:2023-04-10 点击量: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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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及上级院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3月28-29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茂带领“鹤翔兰萨-斯古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往小金县结斯沟、崇德沟开展巡山巡林巡河活动,推动“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落地落实。

 高德茂检察长一行先后到崇德乡、结斯乡实地勘察小金川河支流水源发源地,水体、高山草甸保护情况及林区林草生长情况、林区建设情况,精准掌握小金森林资源状况。

2022年以来我院倾力打造“鹤翔兰萨-斯古拉”公益诉讼品牌,深入贯彻“三长”工作制度要求,不断创新公益诉讼办案理念,共计巡山、巡林、巡河60余次。

督促整改河道生态资源安全隐患7处,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与县总河长办公室、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巡河中发现新桥乡沟口2道违法建桥,督促县水务中心、新桥乡负责人履行职责,成功拆除新桥乡沟口的2道违法建桥,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

办理涉森林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移送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要求违法人员补植树苗共计590株,并保证当年成活率达85%,三年后成活率达到80%,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最大可能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服务保障监督职能职责,紧紧依托“鹤翔兰萨-斯古拉”公益诉讼品牌,充分发挥“三长”协作机制的优势,为推进生态小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办单位:小金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路4号小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37-2782219
传真:0837-2784265 邮编:624200 备案号:蜀ICP备1401813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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