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在我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主办下,组织全县退役军人代表、烈士家属代表、机关单位职工共计200余人参加“2022年清明祭扫暨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入园仪式”活动,4名散葬烈士的遗骸迁入小金县两河口镇烈士陵园,并为之竖立新墓碑,在检察公益诉讼的助推下,让烈士重新“归队”。
从2021年8月起,就烈士如期“归队”事宜,我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制定了《关于成立小金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后续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同志陆续到位于美兴镇、八角镇、达维镇的四座散葬烈士墓进行查看摸排线索。
为英雄烈士有更好、更清静庄重的长眠之地并得到世人的瞻仰,我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烈士家属通过多次商议,最终全部烈士家属在今年清明前夕同意让烈士重新“归队”。在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的瞻仰瞩目下,对先烈寄以哀思并迎接烈士“归队、回家”。
下一步, 我院将进一步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主动对接英烈设施保护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把红色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切实维护英烈荣光。